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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
黄帝陵基金会编

   
  一、本志第一编至第四编和第五编第一节,各节之下辑录的文献资料,分为经史类、子集类、方志类,在每一类资料前分别加“【经史】”、“【子集】”、“【方志】”作为标识。经史类包括四部分类法中的经部书和史部书的资料,子集类包括四部分类法中的子部书和集部书的资料,方志类包括古今地方志的资料。先列经史类资料,次列子集类资料,后列方志类资料。经史类、子集类资料,按照文献形成的时代先后排序,方志类资料按照方志编修的年代先后排序。纬书中有关黄帝文化的资料,依照旧例附于经书类。
  二、本志第五编黄帝的陵庙与祭祀,主要辑录陕西省黄陵县黄帝陵的资料,其他省、市、区的资料选重要者列出。省、市、区的顺序排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顺序为准。
  三、本志第六编将近现代黄帝文化论著分为论文、图书。论文分论文选和论文选目。图书只有图书选目,限于篇幅,未选录图书内容。
  四、本志第七编黄帝文化诗文,按照文体分为诗歌、散文、楹联。
  五、本志第八编黄帝文化图录,分为考古图录、文物图录、祭祀图录。考古图录,指与文献资料记载的黄帝时代、黄帝活动区域相对应的考古发现的图录,即仰韶文化后期和龙山文化的考古发现的图录。文物图录,指有关黄帝文化的古迹和文物的图录。祭祀图录,为近现代祭祀黄帝的图录。
  六、本志突出当代价值犹为明显的资料,黄帝与中华民族的资料,黄帝时代的发明创造的资料,黄帝创建社会管理制度、礼仪制度的资料,均设立专门编节收录。
  七、本志原则上不录类书中的资料。但收录类书中保存的今已不存的古籍中的有关资料,收录类书中保存的与今存古籍中所载内容不同的有关资料。
  八、本志选录近现代人著述的范围,限于正式出版物。
  九、本志辑录的资料均注明出处。古籍注明书名、篇名或卷次。方志注明书名、卷次、编修年代。近现代专著注明作者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出版年代、页码。论文注明作者、篇名、刊物名、某年某期。论文集中的论文按照专著格式注明出处。资料出处标注格式以原书为准,不强求统一。原文中的缺字以方框(□)标示。

黄帝文化志/黄帝陵基金会编.—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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